一名毒販在被網上追逃期間,不僅沒有浪子回頭,反而是繼續犯罪,盜竊財物,終于受到了法律的嚴懲。昨日,徐州市銅山區人法院審結該起案件,兩罪并罰,決定對被告人葛某執行有期徒刑九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3萬元

 

出獄回家卻漸入販毒路

 

被告人葛某,男,現年41歲,初中文化,曾因犯搶奪罪被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法院判處拘役5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1000元, 2008224日刑滿釋放。刑滿釋放后,葛某回到了銅山老家,整日游手好閑,無所事事。一次偶然的機會,葛某接觸到了冰毒,剛開始只是自己吸食,后來漸漸走上了販賣的道路。

 

販毒敗露開始逃亡生涯

 

2010年春節前,被告人葛某在其居住的本村的一閑置房內向張某出售價值人民幣300元的冰毒。初次嘗到了售毒甜頭的葛某對這種“致富”的方式信心大增,決定大干一番“事業”。然而好景不長,這種非法勾當的線索很快被公安機關掌握。201032623時許,被告人葛某電話授意梁某(已判刑)以人民幣550元一克的價格在上述自己居住的閑置房屋內,向孫某出售冰毒2克(實收人民幣1060元)。剩余含有甲基苯丙胺的毒品10.2克、含有甲基苯丙胺、咖啡因的毒品2.7克,于當晚日晚被公安機關查獲,并將同案犯梁某抓獲。

 

根據梁某的供述,公安機關很快就掌握了被告人葛某販賣毒品的更多證據,于是便對葛某進行了上網追逃。葛某發現自己販賣毒品的“生意”破碎后,沒有去公安機關自首,反而是開始了逃亡生涯。

 

逃亡途中著手瘋狂盜竊

 

無奈逃跑是需要經濟支持的,沒錢有怎么辦?這時的葛某想到了盜竊。

 

20105月份的一天下午3時許,被告人葛某到銅山區沿湖農場大堤上,趁無人之際,將趙某停放在大堤上的一輛銀灰色的淮海牌電動三輪車盜走。經鑒定,該車價值人民幣2800元。

 

20109月份的一天18時許,被告人葛某到銅山區柳新鎮蔣樓村東鐵道口附近,采取用螺絲刀撬別的方式,將趙某某停放于該處的一輛藍色宗申牌三輪摩托車盜走,經鑒定,該車價值人民幣5300元。

 

201010月份的一天傍晚,被告人葛某到銅山區鄭集鎮鄭集河南岸,趁無人之機,盜走一輛紅色的雅馬哈摩托車。經鑒定,該車價值人民幣1710元。

 

……

 

天網恢恢終受刑法懲罰

 

然而天網恢恢,再狡猾的罪犯都逃不過法律的審判。20101129日,被告人葛某被公安機關抓獲。葛某如實供述了自己販賣毒品的犯罪事實以及在逃期間盜竊的犯罪事實,公安機關搜查到其駕駛摩托車的后備箱內的T型工具、螺絲刀等物。上述被盜摩托車、電動三輪車均被公安機關追回并發還給失主,被盜雅馬哈摩托車被公安機關扣押。

 

日前,銅山區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本案。該院審理認為,被告人葛某販賣毒品,數量較大;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秘密竊取他人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販賣毒品罪、盜竊罪。被告人葛某因販賣毒品被公安機關抓獲后,如實供述了盜竊的犯罪事實,系自首,依法可以從輕處罰。被告人葛某一人犯數罪,依法應當數罪并罰。遂對被告人葛某以販賣毒品罪判處有期徒刑七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20000元;以盜竊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10000元,數罪并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九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30000元。

 

案件宣判后,被告人葛某表示認罪服法,積極改造,爭取重新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