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11月,句容市句蜀路上,一輛轎車追尾撞上一輛自行車,自行車主目前仍處于植物狀態生存。經過一輪又一輪的法庭調解,近日,句容法院順利調解一起重大交通事故案,肇事司機及保險公司賠償受害者96萬多元,雙方當事人對法官三番五次耐心的調解工作都表示十分感謝。

 

王某夜間駕駛汽車,由下蜀往句容方向行駛,由于車速較快與前方吳某所駕駛的自行車同向行駛時追尾相撞,兩車均有損壞。吳某傷勢嚴重,隨即被送往江蘇省人民醫院住院治療,后又轉至南京、句容等多家醫院。經過一段時間治療仍處于植物人狀態,經句容市人民醫院司法鑒定認為吳某因車禍致重型顱腦損傷,經治療一年以上處于植物狀態生存,已經構成道路交通事故一級傷殘。

 

因司機王某在賠償后期護理費、治療費等方面與受害者家屬協商無法達成一致賠償意見。201012月,受害者吳某家屬將司機王某及保險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兩被告賠償各項損失合計200多萬多元。

 

承辦法官了解案情后,了解到原告吳某在醫院治療期間已經花費醫療費25萬多元。雖然肇事車輛已經投保了交強險和商業險,但是這兩險也只有41萬,被告王某仍需自己支付巨額賠償金。考慮到賠償數額太大,承辦法官多次分別向雙方當事人做調解工作,被告方也主動認錯,賠禮道歉,表示積極盡自己能力賠償原告損失,原告吳某后也被王某積極的態度所感動,考慮到王某的賠付能力,也作出一定讓步。最后經過承辦法官的不懈努力,雙方最終都作出讓步,自愿達成賠償協議,保險公司在交強險和商業險范圍內賠付41萬。王某賠償吳某醫療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護理費、交通費、殘疾賠償金、后續治療費合計55萬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