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助他人從事色情活動被判刑
作者:劉光亮 發布時間:2011-03-18 瀏覽次數:613
身為高層管理人員,理應守法護法,暗地里卻幫著老板從事骯臟交易,最終李某的罪行敗露,后悔不已。近日,句容法院審理了這起協助賣淫案件。
幾年前,外地老板吳某(已判刑)來到句容做生意,后來從別人手中接管了市區的一所休閑中心,并且聘請了李某擔任該休閑中心的經理一職。剛剛開業的時候生意非常的火爆,直到后來,由于同行的競爭非常激烈,眼見回頭的客人越來越少。為了能夠攬住自己的生意,老板吳某動起了歪腦筋,在中心內組織他人進行賣淫活動,為此,李某按照老板吳某的分工,負責賣淫女的日常管理以及安排賣淫女進包間賣淫的具體事項。在2009年8月間,李某協助吳某等人組織賣淫達30余次。后來,李某等人的行為在公安機關的例行檢查中被查獲。
庭審中,經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李某明知他人組織賣淫而予以協助,其行為已構成協助組織賣淫罪,于是依法判處李某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緩刑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