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7,江蘇大豐法院三龍法庭調(diào)解室內(nèi),一片肅靜,此次調(diào)解與平時不同,審書人員與兩個當事人相向圍坐在辦公桌前,旁聽座位上座無虛席,這是大豐法院三龍法庭正在調(diào)解一起雙方當事人均是聾啞人的離婚案件。4小時后,安靜已久的調(diào)解室里,聾啞人向法官豎起了大拇指,同時旁聽人群響起了一片贊譽之聲,為法官的便民快捷審判一致叫好。

 

花某與趙某均是聾啞人,于20032月登記結婚,婚后生一女孩,由于趙某及其家人重男輕女思想嚴重,趙某對花某日漸疏離,并致夫妻感情日益淡薄。花某于2007年、2009年兩度向法院起訴離婚,在兩次離婚庭審中,法庭均為其聘請了啞語翻譯,兩次均被依法判決不準離婚。今年311日,花某再度向法院訴請離婚。

 

承辦法官在全面了解案情后,果斷地組織雙方進行庭前調(diào)解,為減少當事人負擔,未聘請啞語翻譯,承辦法官用紙和筆與雙方當事人一句話一句話地交流,在時間長達4個小時,審理過程寫滿整整16頁紙時,雙方當事人終于達成了離婚協(xié)議。于是出現(xiàn)了本文開頭的那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