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妻紅杏出墻 怒燒奸夫住房
作者:陳凱 陳杰 發布時間:2011-03-16 瀏覽次數:519
日前,江蘇省啟東法院一審判決被告人李祥犯放火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
李某因懷疑其妻與沙某有不正當男女關系而產生放火燒毀沙某住房的念頭。
法院認為,被告人李祥為泄私憤而故意放火焚燒他人住宅,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嚴重后果,其行為已觸犯刑律,構成放火罪,依法應當追究刑事責任。
日前,江蘇省啟東法院一審判決被告人李祥犯放火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
李某因懷疑其妻與沙某有不正當男女關系而產生放火燒毀沙某住房的念頭。
法院認為,被告人李祥為泄私憤而故意放火焚燒他人住宅,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嚴重后果,其行為已觸犯刑律,構成放火罪,依法應當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