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河拆橋不認賬 全部用在娘身上
作者:無錫市開發區人民法院 發布時間:2011-03-15 瀏覽次數:698
王老太有三個兒子和一套老房子,前幾年老房子拆遷分了三套安置房。在房子的分配上她一碗水端平,直接用三個兒子的名字每人登記了一套;但在對三個兒子的照顧上,老太太分身乏術,只給最喜歡的老二帶孩子,為此老大和老三還覺得她偏心。可就是這個她付出最多的二兒子,在得到了老母親的財產和奉獻后,用了一套“過河拆橋”來回報她。
二兒子除了母親給的安置房外,自己還有一套二層私房。看見母親年紀越來越大,對他的照顧逐漸變成拖累后,他就“請”母親住到了這套私房里。為了經濟利益,二兒子把一樓租給了別人,讓母親住在二樓。王老太覺得自己爬上爬下很是費勁,但她還不能減少自己每天爬樓的次數,因為她要去一樓上廁所。二樓沒有廁所么?有!壞了么?沒壞!只是二兒媳婦不讓她用把廁所鎖起來了而已。王老太想到自己把一切都給了兒子們,可如今卻落得如此悲,一怒之下向無錫開發區法院提起訴訟。在法官的調解下,2010年5月,王老太與三個兒子在法院達成調解協議:在三個兒子家輪流居住,每家住三個月。
按照協議在大兒子家住了三個月后,二兒子卻不肯接納她,王老太只能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開發區法院執行局制定了強制執行方案,還邀請了新聞媒體介入,動員社會力量警示和監督二兒子夫婦,好不容易讓王老太住進了二兒子家。誰知前幾天,王老太再次來到法院哭訴,原來又被輪到照顧他的二兒子現在連門都不讓她進。執行局法官當天下午就組織力量來到王老太二兒子家。當時家中無人,法官只需強行開門,將王老太安置進去便能結案。但是二兒子這種屢次違反協議的做法既是對法律的無視,更讓認真履行協議的兄弟們產生了不平衡感,不徹底說服王老太的二兒子,有可能會讓王老太逐漸陷入無家可歸的危機。意識到了情況嚴重性的執行局法官們選擇了等待。等二兒子夫婦回家后耐心當了一回“老娘舅”,但是他們態度堅決,就是不讓母親進家門。無奈之下,法官們將王老太送回大兒子家,說服大兒子多照顧母親幾日以便事情妥善解決,其大兒子最后表示愿意配合法院。第二天開發區法院執行局便以傳票形式通知二兒子來法院談話。二兒子來后找出種種理由為其不贍養行為進行辯解,執行人員對其明確告知,贍養老人天經地義,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脫,如果固執己見,拒不履行,法院將會制裁其行為。經過一上午的苦口勸說,講理說法,二兒子終于同意為其母親提供住處,并保證以后不以任何借口阻撓。執行法官之后又安慰了王老太,在她怒氣平息之后送她住進了二兒子家中。
“清官難斷家務事”,家庭糾紛千頭萬緒,關系復雜,有的積怨很深,在執行過程中,一味采取強制執行措施,即便表面上事情得到了解決,其實矛盾被掩蓋起來,效果可能適得其反。無錫開發區法院執行局法官通過大量耐心細致的調解促和工作,使當事人心悅誠服,緩解矛盾進而化解矛盾,實現了家庭和睦和社會和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