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此“兄弟” 竟盜用好友信用卡
作者:寶應縣人民法院 發布時間:2011-03-14 瀏覽次數:573
近日,寶應法院對被告人鈕某某信用卡詐騙罪一案進行了宣判。
2009年5月初,鈕某某和侯某某是好友,平時常以“兄弟”相稱。一天,鈕某某借用侯某某的摩托車外出辦事,無意中發現車子后備箱內放有一張侯某某姓名的郵政儲蓄卡。心存好奇的鈕某某用侯某某的出生日期為密碼到銀行柜員機上試了試,密碼竟然對了,而且卡里還有6000多塊錢。事后,鈕某某把儲蓄卡放回后備箱,同車一起還給了侯某某,但是心里一直惦記著那張卡。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鈕某某冒用他人名義使用信用卡,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信用卡詐騙罪。鑒于其是初犯,歸案后坦白認罪態度較好,在親屬幫助下已退出涉案贓款,故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并處罰金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