鄰里積怨一年多 悉心調解握手和
作者:戚新明 發布時間:2011-03-11 瀏覽次數:572
鄰里之間各做各的生意,本來井水不犯河水,但不久前,張某開始銷售喪葬用品,左鄰右舍認為喪葬用品影響了自己的生意,于是鄰里之間的“戰火”開始了。
陳某、居某和張某在高郵府前街均有一套門面房,且三家系近鄰,張某家位于陳某和居某兩家中間,陳某經營嬰兒用品,居某經營茶葉,張某以前是經營百貨,三家各不相干,相處較為融洽。2009年5月,張某因百貨生意不佳,開始銷售喪葬用品,并在門前懸掛電子屏幕作廣告,陳某和居某認為張某經營喪葬用品使自己的生意一落千丈,于是不同意張某繼續經營。雙方為此多次發生爭吵,當地派出所多次參與協調均未果。去年9月,陳某和居某將張某訴至高郵法院,要求張某停止銷售喪葬用品,并拆除廣告牌。
法院審理后,為了妥善處理好鄰里糾紛,著重進行調解。考慮到陳某和居某在殯葬用品影響其生意問題上舉證不足,同時張某經營殯葬用品從民間習俗上來看確實對鄰里具有一定影響,案件承辦人從“遠親不如近鄰”的道理出發,耐心平息雙方一年多來積下的對立情緒,并動員雙方換位思考、多為對方著想,保持良好的鄰里關系。經過近四個小時的調解,雙方最終分別作出讓步,原告同意被告繼續經營殯葬用品,被告同意拆除電子廣告屏幕,并安裝門簾,減少對原告的影響。至此,這起當事人雙方對立情緒較為突出、矛盾較為激烈的相鄰關系糾紛徹底解決,鄰里之間一年多來的積怨也化解,雙方握手言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