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法院審結一起廣受關注的侵犯著作權案
作者:徐華 張亞東 發布時間:2011-03-09 瀏覽次數:713
昆山法院一審查明,自2009年4月起,被告人韋盛寶以營利為目的,開設9cax網站,在未取得相關著作權人許可的情況下,復制他人商業軟件1300余件、圖書590余冊等,供網站注冊會員下載,共發展會員29000余人,其中提供軟件付費下載4600余次、圖書付費下載1700余次,非法經營數額達人民幣104800余元。昆山法院認為,被告人韋盛寶未經著作權人許可,以營利為目的,通過信息網絡復制、發行他人作品,情節特別嚴重,其行為已構成侵犯著作權罪。鑒于被告人能當庭認罪,酌情從輕處罰,遂作出上述判決。
今年以來,昆山法院在“加強知識產權司法保護促進經濟發展方式加快轉變”年度主題活動以及打擊侵犯知識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專項活動中,充分發揮知識產權 “三審合一”統一民事、刑事、行政審判司法標準的優勢,下大力氣解決知識產權刑事案件“犯罪數額認定難、侵權行為鑒定難、定案證據審查難、新型犯罪定性難”的問題,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司法保護機制整體效能得到有效發揮,知識產權司法保護水平明顯提高。在審理韋盛寶侵犯著作權案的過程中,昆山法院堅持提前介入,在案件偵查、起訴階段就密切關注案件進展情況;案件受理后,堅持重點案件快速辦理,由刑事審判庭、知識產權庭經驗豐富、業務精通的法官組成合議庭承辦該案;審判過程中對種類繁多的侵權作品進行認真審查核實,審慎把握法律適用,確保事實認定清楚,法律適用準確。一些知識產權刑事案件的迅速審判,有力打擊了非法侵犯知識產權的行為,保護了知識產權主體的合法權益,提升了社會各界群眾尊重知識產權的法律意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