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洪澤法院東雙溝法庭一小時調解結案十件被告植某某的民間借貸案件。

 

被告植某某是洪澤縣仁和鎮人,2008年因為開辦企業失敗,導致欠下巨額債務,其本人也于2010年初攜款溜之大吉。十原告在萬般無奈情況下到法院起訴,東雙溝法庭受理案件后,多方尋找被告下落,均無結果,在依法公告期間,法官沒有放棄對被告植某某的查找,終于在201132日上午十一時接到線報,被告在該縣仁和鎮某飯店。法官們得知消息后,立即驅車趕往,在中午十二時趕到該飯店。被告見到法官感覺到非常驚訝,通過一個小時的工作,被告也拿出切實可行的還款方案,在電話征得原告方同意的情況下,使原本待判決的十起案件調解結案。

 

調解結束后,被告也對法庭法官豎起了大拇指,說你們真是人民的好法官,飯都不吃來辦理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