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啟打工謀生計 購車飛奪金項鏈
作者:陳凱 發布時間:2011-01-19 瀏覽次數:607
日前,江蘇省啟東法院一審判決被告人陸任燦、李家升、李之省犯搶奪罪,分別判處陸任燦有期徒刑一年三個月,判處李家升有期徒刑一年九個月,判處李之省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三人均并處罰金二千元。
家住廣西的陸某、李某等三人同在啟東打工,
法院認為,被告人陸任燦、李家升、李之省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利用行駛的機動車輛公然搶奪他人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均已觸犯刑律,構成搶奪罪,依法應當追究其刑事責任。
日前,江蘇省啟東法院一審判決被告人陸任燦、李家升、李之省犯搶奪罪,分別判處陸任燦有期徒刑一年三個月,判處李家升有期徒刑一年九個月,判處李之省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三人均并處罰金二千元。
家住廣西的陸某、李某等三人同在啟東打工,
法院認為,被告人陸任燦、李家升、李之省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利用行駛的機動車輛公然搶奪他人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均已觸犯刑律,構成搶奪罪,依法應當追究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