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111下午,坐在輪椅上的阮老漢在家人的幫助下專門來洪澤法院人民調解工作室,雙手緊緊拉著調解法官的手,感慨地說:你們真是人民的好法官呀,你們把我這個殘疾人的小事當自己的大事來辦,還不要我交訴訟費……

 

200911月,居住在農村的阮老漢與沈某商議購買其位于縣城的一所房屋,沈某收取阮老漢400元訂金,并出具一張收條。后因沈某的房屋產權手續不齊,該房屋買賣最終未能成交。阮老漢多次向沈某要求退還400元訂金,沈某均以多種借口拒不退還訂金。今年17日,阮老漢在當地司法所人員的指導下,抱著試試看的態度給洪澤法院立案庭打了個電話,負責訴前調解的劉法官通過電話了解到老人的情況后,當即決定上門收集證據,爭取在最短的時間里給老人一個說法。在提取了有效證據后,劉法官當即與沈某聯系,并在電話中從情理法多個方面做沈某的法律釋明和思想工作,說的沈某既感動又慚愧,最終爽快地表示,你們法官都能為別人的事上門免費辦案,我也決不讓老阮為難,我下午就把錢送到他門上。當天下午,沈某果然如約把400元訂金送到阮老漢的手上,于是才有了開頭感人的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