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話立案解紛爭 訴前調解見真情
作者:陳述中 孫笑彬 吳谷翔 發布時間:2011-01-19 瀏覽次數:596
2009年11月,居住在農村的阮老漢與沈某商議購買其位于縣城的一所房屋,沈某收取阮老漢400元訂金,并出具一張收條。后因沈某的房屋產權手續不齊,該房屋買賣最終未能成交。阮老漢多次向沈某要求退還400元訂金,沈某均以多種借口拒不退還訂金。今年1月7日,阮老漢在當地司法所人員的指導下,抱著試試看的態度給洪澤法院立案庭打了個電話,負責訴前調解的劉法官通過電話了解到老人的情況后,當即決定上門收集證據,爭取在最短的時間里給老人一個說法。在提取了有效證據后,劉法官當即與沈某聯系,并在電話中從情理法多個方面做沈某的法律釋明和思想工作,說的沈某既感動又慚愧,最終爽快地表示,你們法官都能為別人的事上門免費辦案,我也決不讓老阮為難,我下午就把錢送到他門上。當天下午,沈某果然如約把400元訂金送到阮老漢的手上,于是才有了開頭感人的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