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無錫北塘法院審理了一系列故意傷害案,發現許多被告人是因為一時沖動,對于被害人施加傷害,最終導致嚴重的后果,也把自己送進了監獄。

 

調戲別人女友  酒瓶傷人

 

閆某是一家鋼鐵公司的職員,一天下班后,他出去和朋友喝了點酒,然后就回廠里的宿舍睡覺。在廠子門口,他看見一個女子騎著電瓶車停在廠子門口,就借著酒意上去搭訕,拉拉扯扯讓那女子陪他聊天,那女子拼命掙脫了。閆某只好獨自一人回到宿舍睡覺,過了一會兒,那女子就找來了她的男友宋某,到宿舍來找閆某算賬。宋某見到閆某,上前就是一拳,惱羞成怒的閆某順手拿起地上的一個空啤酒瓶就朝宋某腦袋上掄去,還用碎了的啤酒瓶朝宋某身上亂戳。聞訊趕來的工友連忙將二人拉開,只見宋某身上已經多處負傷。閆某這才知道害怕,居然謊稱宋某是小偷。但他的謊言很快被揭穿,經診斷,宋某的頭部、下顎、頸部、胸部、腹部有多處劃傷,最長的有10cm,深達肌肉組織,傷勢已經構成輕傷。案發后,閆某后悔莫及,主動賠償了宋某的醫藥費7000多元。北塘法院最終以故意傷害罪判處閆某有期徒刑一年。

 

為爭一個包裹  菜刀砍人

 

何某和朱某都是無錫一家洗滌公司的職員,一天上班時,兩人都去領取裝干凈衣服、被單用的包裹,當時只剩了一個,兩人互不相讓,都堅持要自己拿去用,于是就吵了起來。何某吵不過朱某,覺得大家都在圍觀,自己很沒有面子,就跑回宿舍,拿了一把菜刀,舉在手里來嚇唬朱某。沒想到朱某根本就不甩他,還嘲笑他沒用。何某一氣之下,就真的舉刀朝朱某砍去。朱某猝不及防,被砍傷了頭部和手部,傷勢構成了輕傷。何某最終犯故意傷害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三個月,并賠償朱某醫藥費29200元。

 

堵路發生爭執  磚塊砸人

 

孫某回家的路上,看見道路因為修路被堵上了,還有一個人騎著電瓶車堵在唯一可以通行的地方,他很生氣,就與那人吵了起來,幾句話沒說對,就動起手來。孫某一條腿有點殘疾,那人朝他腿上踢了好幾下,孫某一時火起,隨手撿起一塊磚頭就朝那人臉上扔去,然后轉身就回家了。后來,孫某在妻子的勸說下投案自首。被害人范某左眼眶內側壁骨折,傷勢構成了輕傷。最終,孫某因故意傷害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個月。

 

其實,引起糾紛的都是些微不足道的小事,由于當事人雙方互不相讓,沖動之下用武力解決問題,最終觸犯刑法,一方受傷,另一方獲刑,這不禁令人為之扼腕嘆息。法官表示,市民遇到瑣事糾紛時,應保持冷靜,切勿因一時沖動而做出觸犯法律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