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會貪杯醉酒身亡,誰來賠償?
作者:曉舒 發布時間:2011-01-17 瀏覽次數:635
朋友聚會本是件開心的事,但卻喜中生悲,張某在醉酒后便撒手西去。開心事頓成傷心事,面對這一場意外,該怎么辦?誰負責任?誰來賠償?
喝了兩斤黃酒醉死了
喝醉后,張某就伏在桌上睡覺。見張某醉的不省人事,宋某便將張某扶到床上,徐某等其余四人不肯散去就在一旁打麻將。期間,張某嘔吐了幾次,但未引起其余人的重視。
到了凌晨1時左右,張某出現異常狀況。見張某情形不對,宋某等人立即將張某送常州市武進區鄒區衛生院搶救。但這個時候張某的呼吸心跳已經停止,經搶救半小時后被宣布死亡。
誰擔責?誰賠償?
張某之死,太過意外,這讓其家屬難以接受。悲痛之下,張某家屬將一起同張某喝酒的朋友告上了法院。面對這場意外,作為朋友宋某等人也很傷心,但萬萬沒有想到竟被告上了法庭。傷心繼而變成了痛心和不解。
法院審理后認為張某作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成年人,應當能夠預見到過量飲酒可能帶來的嚴重后果,應當承擔主要責任。宋某等人雖沒有證據證明席間有勸酒行為,但作為共同飲酒人沒有對張某進行必要的提醒和勸阻,在他醉酒后也未盡到相應的注意義務和避免危險的義務,存在一定的主觀過錯,應承擔次要責任。案件判決后,部分被告不能理解判決的結果,拒絕履行判決義務。
情理兼顧雙方和解
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后,執行法官積極組織死者妻子凌某和被執行人宋某等四人到院交流溝通。面對宋某等人的不解,執行法官從法律的角度為其詳細解釋,仔細做好溝通工作。
看著張某的妻子、孩子,想想他們以后的生活也挺難的,宋某等人頓時念起朋友之情,覺得不論從什么角度考慮,也因該為他們做點什么。最后,宋某等人表示愿意履行判決。考慮到幾位被執行人的實際經濟情況,申請人執行人也作出了讓步,雙方最后達成了執行和解協議,宋某也當場將第一期期執行款交付凌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