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子一家去世 父母替子償債
作者:徐芬 發布時間:2011-01-17 瀏覽次數:618
兒子一家三口因遭車禍意外身亡,年邁父母喪子之痛尚未消除,卻又收到法院傳票,只因兒子生前債務成為被告,種種情形法官將如何斷案?近日,句容法院庭審結一起特殊的承攬合同糾紛案件。
被告張大根老兩口均已年逾古稀,兒女都已成家立業,小兒子張東夫妻前幾年辦了一家制衣廠,這兩年廠子雖然負債但也上了軌道正穩步運營,去年孫子張浩也上了大學,一大家子日子可謂過得紅紅火火。2010年10月,張東夫妻開著私家車去接放假的張浩,在回句容的途中車輛失控沖入河內,一家三口經搶救無效死亡。因該起交通事故系張東自身原因造成,所以未獲得任何賠償。
張大根夫婦還沉浸在喪子之痛中收到了法院的一紙訴狀,原來張東所辦的制衣廠與原告句容某服裝水洗廠一直有業務往來,截至
考慮到本案的特殊情形以及案件的實際處理效果,承辦法官從人性化出發,庭前多次聯系原告及被告的親人進行調解。最終原告方自愿降低數額,由被告就上述債務給付30000元。庭審當日,被告親人在法庭將30000元交付原告方,原告申請撤訴。(文中人物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