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小龍蝦利潤巨大,為獨霸市場,竟雇人尋釁滋事。近日,啟東法院依法審結了一起一般人格權糾紛,判決被告方某賠償原告韓某各項損失人民幣3796.42元。

 

方某和韓某同在呂四鎮收購龍蝦。方某眼見韓某收購龍蝦價格公道,農民都愿意去韓某攤位買賣。為了達到排斥對手的目的,2010827,方某伙同社會人員陳某、張某、孫某等到馬路邊上阻止韓某收購龍蝦,掀翻龍蝦攤位,砸壞電子稱,并將其毆打致傷。當日,啟東公安局對方某、陳某、張某、孫某分別作出了行政拘留的決定。因多次與方某商討醫療費未果后,韓某遂將方某告上法庭。

 

法院審理后認為,公民的生命健康權和財產權受法律保護。為了獨霸市場,方某指使他人滋事,致韓某受傷系共同侵權人,應當承擔連帶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