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南通訊:4月3日,如皋法院立案庭收到一張從江蘇省漣水縣寄來的訴訟費匯款單,附言中寫著“謝謝法官!”四個字。雖然是簡單的四個字,卻有著一段不尋常的故事。
  2月20日,如皋法院立案庭收到一封由漣水縣寄來的訴狀材料:2004年1月底,該縣劉秀芳等12名民工與如皋某綠化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綠化公司)簽訂了一份勞務合同,由綠化公司安排這些民工至無錫某廠從事花木栽培工作,每人日工資24-25元,每月給付200-300元零花錢。2004年5月初,因農忙,民工們提出回家,但向綠化公司索要這幾個月的工資時被拒絕。后在當地勞動局的干預下,綠化公司給付了每人100元的回家路費,并承諾2004年6月15日前結清全部工資。之后民工們多次找公司結算工資,綠化公司均以暫時無錢等理由拒絕。萬般無奈,遂向法院起訴。
  立案庭法官審查后發現12名民工因訴訟標的不同,作為共同原告參加訴訟不當,應當分別起訴,遂回函告知他們相關法律規定。3月2日,民工們又將材料寄至如皋,但所有材料(包括訴狀、仲裁管理通知書、仲裁決定書、授權委托書等)僅有一套,身份證也全部復印在一張紙上。這種情況,法院通常的做法是將材料退回補正。審查法官認為,再將材料退回一定會影響民工們的情緒,拖延他們拿到血汗錢的時間,于是他們主動向庭長提出由其幫助整改材料,以減少當事人的訴累。后利用中午休息時間,請辦公室復印的同志加班,共復印材料23套計138頁,并仔細地將12張身份證復印件一一剪帖在A4紙上,然后分別整理立卷,辦理好受理立案的一整套手續,考慮到民工們生活困難,又主動幫他們辦理了訴訟費減免手續,當天便將整套立案手續寄出,隨即電話告知委托代理人。這名代理人聽后感激不已:異地打官司本來就很難,我們已經做好打"持久戰"的準備,沒想到如皋法院的法官們辦事如此細致、周到,不僅避免了我們來回奔波,而且也為這十二名民工維權建立了一個公正、和諧的司法環境。有了這良好的開端,相信他們一定會很快地拿到血汗錢的!于是便出現了本文開頭的那張特殊的匯款單。

        

文章出處:如皋市人民法院
文章作者:陳璇、康小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