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齡得子本是喜事,不想嬰兒卻患有嚴重的心臟病,本來家境貧困,而丈夫身體又有殘疾,無奈的母親狠心之下將嬰兒遺棄在常州市某街道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門口的花臺樹邊,第二天嬰兒死亡。近日,這位母親被鐘樓法院以遺棄罪判處緩刑一年六個月。

 

本案中的母親名叫宋云,宋云三十多歲才生了一個兒子,雖然家境清貧,丈夫身體不太好,有輕微的殘疾,但一家人和和睦睦,特別是20103月份有了兒子后,宋云更是感覺生活充滿了希望。正當她沉浸在初為人母的喜悅中時,僅僅6個月大的兒子被查出患有嚴重的心臟病,需要一筆高昂的治療費用。面對著家中的困境,宋云在經過了痛苦的抉擇之后,作出了一個可怕的無可奈何的決定,放棄對孩子的治療,將孩子放在外面,讓孩子聽天由命吧。

 

20101020日凌晨3許,宋云將孩子遺棄在本市某街道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門口的花臺樹邊。等到第二天早上被人發現后送到醫院,該男嬰卻于當天晚上因多器官功能衰竭,搶救無效死亡。宋云痛悔不已,自動投案。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宋云對于年幼患病的親生孩子負有扶養義務而拒絕扶養,致孩子死亡,其行為已構成遺棄罪。結合著其具有自首情節及認罪態度,法院依法判處宋云犯遺棄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緩刑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