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只龍蝦引發命案 她持刀捅死了同伴
作者:戴雪蘭 王琳琳 發布時間:2010-12-29 瀏覽次數:657
從同一個鄉鎮出來打工的星星和朋朋,因為爭吃一只龍蝦發生杯盤互砸。“我的頭被她砸破了,她沒有道歉,還在那兒樂哈哈的,我流血也要讓她流血,沒想到會捅死她。”站在被告席上,朋朋要為自己的沖動付出代價。日前,淮安中院作出判決:被告人朋朋犯故意傷害罪,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附帶民事賠償468834.24元。
起因:爭吃龍蝦杯盤傷人
星星和朋朋同是“大漢”足療公司的足療技師,也是老鄉,被總部派遣到楚苑商務會所工作。
席間,一盤龍蝦上桌了,看著愛吃的龍蝦,朋朋轉起轉盤,坐在對面的星星也瞄著龍蝦開始轉,兩人互不相讓。終究還是星星勁大,龍蝦被轉過去了。星星拿過龍蝦后,挑釁地將轉盤猛地一掄。朋朋拿起一個龍蝦就向星星砸過去,龍蝦汁四處飛濺。
星星不甘示弱,隨手拿起喝茶的玻璃杯就砸過來,朋朋來不及躲閃,正中前額,鮮血頓時流了出來。朋朋拿起碗,星星拿玻璃杯,兩人開始對砸。周圍的同事趕緊上來拉二人,王經理的手也被砸破了。看兩人還不住手,同事擁上來硬將兩人沖散。
發展:氣忿難解郁結在心
到醫院時,朋朋一臉都是血,傷口不是太大,但血流得很多,還有玻璃渣子。清理包扎后,朋朋和同事回到會所,一個人坐在那兒發呆。同事小珍阿姨過來問:“怎么樣,有沒有不舒服?”朋朋恨恨地:“我長這么大,這是第一次跟人打架,我流了這么多血,她卻什么也沒說。”過了一會又說:“我也要她流血!”小珍勸她:“不要沖動,先找王經理談談,看她怎么解決。”
晚上11點多,朋朋和小珍一起找到王經理,朋朋問:“我們都是你帶過來的,這事你要給我個說法。”
“你想怎么解決?”
“讓她向我道歉,我流了那么多血,她得賠我3000元損失。”
“我開不了這個口,你一天掙多少錢,要得太多了。”
“那只要她向我贈禮道歉,賠1000也行。”
“好,我找星星談談,明天給你答復。”
第二天中午吃飯時,朋朋又找王經理,王經理還沒找星星談。下午王經理找到星星,星星:“要一千啊!賠禮道歉我不賠,老王,我不讓你為難,這事你別管了。”晚飯后朋朋把王經理找到包間,王經理說:“我找星星談過了,她說錢多了。你們后面回總部處理吧。”朋朋堅持:“不行!一定要她跟我道歉。”王經理沒說話徑自走了。
結果:沖動暴發捅人致死
朋朋一腔怨氣沒處發泄,頭都氣昏了。小珍阿姨看她臉色不對,忙勸她休息休息。朋朋悶著一肚子氣在包間睡著了。
晚上九點多,朋朋醒了,想去洗個澡散散心。起身找衣服時她經過待鐘房。門開著,星星斜靠在沙發上,和幾個同事有說有笑。朋朋氣不打一處來,想也沒想轉身直接進了廚房,她記得平時削蘋果有把水果刀,從一堆菜里面找了出來,裝在褲兜里就沖進待鐘房。門沒有關,星星側身睡在沙發上,朋朋穿著拖鞋從沙發上走到星星身后,掏出水果刀照著星星腹部就是一刀,轉身就跑。星星“啊”地一聲慘叫,旁邊的同事都嚇呆了,大叫:“不得了了,出事了”。
朋朋大腦一片空白,這時才意識到自己干了什么,回頭望了一眼星星,神智不清地回到包間發呆。同事七手八腳將星星送到醫院搶救,但終因搶救無效于次日死亡。
深思:龍蝦引發命案誰之過?
因為爭吃一只小小的龍蝦,發展到持刀泄憤致人死亡。為什么會發生誰也沒想到的事?究竟誰之過?
一問朋朋,在星星拿到龍蝦使勁掄轉盤時為什么要扔龍蝦?為什么心里老想著“我流血也要讓她流血”、為什么在王經理讓回總部解決時不能稍息怒火?為什么在進廚房拿刀時不能冷靜一下?是心理問題還是面子問題?
二問星星,為什么在自己得勝先拿到龍蝦后還要挑釁?為什么在砸破朋朋額頭后不能賠個禮道聲歉?是要自私還是要友愛?
三問王經理和同事,為什么要讓兩人的小矛盾在積怨中發酵,而不早些促成雙方開誠布公解決問題?是人命重要還是賺錢重要?
如果沒有這些為什么,朋朋的壓抑不會演變成沖動,星星也就不至于橫死,朋朋也就不會終身失去自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