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疑妻子紅杏出墻 心生怨恨持刀行兇
作者:壇法 發布時間:2010-12-29 瀏覽次數:559
金壇某村民杜某,因懷疑妻子與其他人有不正當關系,在溝通未果的情況下,持刀行兇。近日,金壇法院審結了這起故意殺人案件。
2010年4月的一天晚上,被告人杜某因懷疑其妻俞某與其他男子有不正當關系,在其家中二樓客廳欲與其妻商談,其妻未予理睬,被告人杜某遂產生殺害俞某的念頭,持事先準備的一把折疊彈簧刀朝俞某頭面部、胸背部等處捅刺數刀,被告人杜某的母親聞訊趕來阻止,被告人杜某又產生殺害其母的念頭,持折疊彈簧刀朝杜某頭面部、雙手等處捅刺數刀,后其自動放棄犯罪,跳窗逃離現場。后經鑒定,被害人俞某、杜某所受之傷均屬輕傷,被告人杜某系限定刑事責任能力人。
“十幾年來,我老婆一直和我分居,而且我發現她經常和一個男的有不正當關系,那天晚上吃過晚飯,我和她商討這事,她對我不理不睬,我心里火得不得了,十幾年的積怨都涌上來,加上我又有病,所以我就想把我老婆殺了,反正自己也不想活了”。庭審中,杜某道出了殺害其妻的動機。當問道為何要殺害自己的母親時,杜某坦言:“殺我老婆時,我母親拖住我,還要打我,我就想起從我小時候起,我母親對我就不好,我有病也是她不肯給我看造成的,所以干脆連我母親也殺了”。
法院經審理后認為,被告人杜某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杜某在犯罪過程中,自動放棄犯罪,屬犯罪中止,依法應當減輕處罰。杜某系限定刑事責任能力人,依法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且本案系家庭糾紛引發。最終,法院根據本案的具體情節,對被告人杜某依法適用減輕處罰,判處杜某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