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后夫妻起訴離婚理由荒唐
作者:夏倩 發布時間:2010-12-28 瀏覽次數:710
“她不給我做晚飯,她不關心我,她和我的人生觀價值觀不同,法官我要離婚。”這是男子王某的陳述理由。近日,崇安法院審理了這起離婚糾紛案件。
王某和妻子李某是自由戀愛,剛相識不到兩個月就閃電結婚。一次,李某要去書城買書,王某便陪同她一起去。當時天氣炎熱,王某提出要打的去,但李某不同意,覺得書城離家遠,況且買本書也就十幾元,打的來回可以買好幾本書了。兩人開始爭執起來,誰也不讓誰,最后,王某妥協了,跟隨李某坐了公交車。晚上,李某推托累要王某做晚飯。王某越想越生氣,本來打的去既省時間又不熱,這下倒好,折騰了一天連晚飯還要自己做。之后,王某對李某便有了意見,認為兩人價值觀人生觀不一樣。幾個月過后,王某更加堅定了自己的想法,認為兩人無法再相處下去,遂要求法院判處兩人離婚。
王某向法官訴稱,妻子李某根本不關心自己,理由就是自己最近在準備考試,但妻子連自己哪天考試都不知道,這就是不關心自己。而且妻子李某不賢惠,不愛做家務,王某表示對李某已經失望透頂,不想再將就著過日子了。
李某在聽到丈夫提出的種種理由后,認為這樣的男人也不值得自己留戀,況且自己還年輕,不應該把青春浪費在這段婚姻上,趁早離婚還能再去追求自己的幸福,同意離婚。最后,承辦法官認為,兩人的感情已經破裂,無挽回的余地,遂判決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