疏忽大意撞傷小腿 致人重傷被判緩刑
作者:劉光亮 王芳 發布時間:2010-12-24 瀏覽次數:624
普通的勞資糾紛卻引發了嚴重的刑事案件,被告人秦某不僅要償還所欠工資,還要為自己的疏忽大意賠償對方損失承擔刑事責任。事后,秦某后悔不迭:早知如此,我把工資結算完了不就沒事了嘛!近日,句容法院以過失致人重傷罪判處秦某有期徒刑兩年,緩刑兩年。
2010年6月的一天早晨,被告人秦某駕駛渣土車到句容某工地運送材料期間,與前來向其索要工資的被害人萬某發生口角。當日上午10時許,秦某將工程材料卸下準備離開時,因疏忽大意觀察不周,未能及時發現站在車前方欲阻止車輛離開的被害人萬某,致使所駕車輛與其發生碰撞,造成萬某被車輪碾壓受傷。當日,萬某被送往醫院治療,被診斷為:左下肢嚴重損毀傷。經句容市公安局法醫鑒定:萬某的損傷程度屬重傷。案發后,秦某電話報警投案,歸案后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在本案審理過程中,秦某已向萬某賠償經濟損失30余萬元。
2010年12月,經法官審理認為,秦某在駕駛機動車輛過程中,因疏忽大意未能確保安全通行,致一人重傷,其行為已構成過失致人重傷罪,應依法予以懲處。鑒于秦某歸案后認罪態度較好,已積極賠償被害人部分經濟損失,征得被害人的諒解,且能自愿認罪,確有悔罪表現,依法可酌情從輕處罰,于是依法做出了上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