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真的沒想到大豐法官(辦案)這么利索,這么善解民意。沒想到能拿到這個5000元錢。我很滿意。我相信了法律。當事人李海軍顫抖著聲音深情地告訴周圍的人。這是1223發生在江蘇大豐市法院劉莊法庭訴訟服務站的一幕。

 

事情還要從2010108說起,這天,山東省德州市李海軍的重型廂式貨車象往常一樣出門裝貨,沿204國道由南向北行駛,12時許,車子行駛到與大豐劉莊交界處時,與一輛電動車自行車相擦。導致1人受傷,兩車不同程度損壞。事發后,李海軍先行墊付了12500元錢。

 

20101210,經法院主持調解,事故雙方的當事人、保險公司達成調解協議。其中有5000元要返還給李海軍。李海軍覺得雖然達成了調解協議,但這個錢也不想要了。因為他一個外地人,到大豐打官司肯定沾不到便宜。地方保護的事情聽得太多了,能不讓他再往外掏錢就不錯了。所以后來法官多次跟李海軍聯系,李海軍剛開始認為是騙子,再后來是半信半疑,1223到大豐法院取款,早上出門老婆還覺得不太可能,只讓李海軍帶了幾百塊錢。說是被騙也就幾百塊錢。

 

5000元真的放在他的面前時,李海軍開心地笑了。于是出現了本文開頭的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