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因交通事故身亡已屬不幸,還要由此背上巨額醫療費用債務負擔,受害人張某一家對此一直感到難以接受。日前,一起矛盾激化的醫療服務合同糾紛在宜興法院順利執結。

 

2009122,受害人張某因交通事故受傷入院救治,最終因傷情過重而死亡。張某住院救治期間結欠巨額醫療費用,醫院與張某的繼承人由此產生爭議,并訴至法院。經法院認定,張某的繼承人應在繼承張某的遺產范圍內共同支付醫療費用20余萬元。因張某家屬未自覺履行付款義務,案件依法進行強制執行程序。

 

考慮到醫療服務合同糾紛案件的特殊性,執行法官對案件進行了全面的摸底調查。調查中得知,受害人家屬因本次事故取得相應賠償款,扣除已領取部分外,余款被醫院依法申請保全。同時,執行法官了解到,張某一直是家中的頂梁柱,張母年老體弱,妻子無固定職業,還要照顧年幼的兒子。張某死亡后,家中喪失主要收入來源,經濟條件確實比較困難。由于張某在事故中負有一定責任,張家獲得的也只是相應金額的賠償金。案件進入強制執行程序后,張某家屬對抗情緒極其激烈,另一方面醫院也堅持要求對賠償款進行強制執行。

 

根據相關規定,侵權人近親屬因侵權人死亡所獲死亡賠償金在扣除被撫養人生活費后,剩余部分可以參照遺產處理。雖然對該部分賠償款強制執行是于法有據的,但考慮到張家的實際情況,執行法官并未簡單地扣劃了之,而是多次召集雙方溝通協調,釋理釋法。最終雙方當事人終于達成執行和解協議,一起看似矛盾激化的醫患糾紛畫上了圓滿的句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