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黨員先進性教育活動中,我省法院緊扣主題,立足崗位。今年頭兩個月,江蘇法院全面開展司法救助,涉及城鎮低收入家庭和農民群眾等社會弱勢群體的案件得到及時立案、及時審理與及時執行。為此,各地法院開展司法救助達600多萬元,使司法機關黨員的先進性,讓群眾“看得見”、“摸得著”。
  江蘇高院黨組認為,保持司法指導思想上的先進性,就是要自覺地把黨的路線、方針、政策貫徹到司法審判工作之中,真正把司法為民的各項要求落實到司法審判工作的全過程,盡心盡力為群眾排憂解難。鑒于蘇南破產企業職工、城市低保戶以及蘇北仍有不少地區經濟較為落后,相當一部分人民群眾的收入和生活水平較低的省情,江蘇法院制定了有關規定,對各級法院實施司法救助的程序進行了統一的明確和規范,確保司法救助措施落到實處。江蘇省各地法院實施平等保護,避免因當事人財富的多少而在享受司法保護上有所不同,針對城鄉居民的實際情況,制定了本院關于貫徹落實和開展司法救助工作的相關規定,以保證讓經濟確有困難的當事人打得起官司,有理無錢打官司的特困企業得以正常生產經營,破產企業的職工得以妥善安置。據統計,為確保蘇北地區經濟確有困難的當事人打得起官司,當地法院今年以來為其緩、減、免訴訟費近400萬元。
  講求實效,把先進性的要求具體而實際地落實到各級法院黨組織,把先進思想落實到法官具體的先進行動上。江蘇省法院擴大司法救濟范圍,在立案階段為弱勢群體開辟“綠色通道”。針對各地社會弱勢群體的需要,結合本地區的實際情況,各級法院對救助范圍予以了適當擴大,主要對象為:當事人追索養老金、社會保險金、勞動報酬且生活確有困難的;當事人沒有固定生活來源的殘疾人;當事人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者領取社會救濟金的;當事人正在接受有關部門法律援助的;當事人屬于特困、破產企業或者社會福利機構的;對進城務工的農民工及因工傷追索醫療費等。各級法院在立案時有針對性地采取幫扶措施,立案庭工作人員向當事人了解雙方基本情況、訴爭事由及審查相關證據材料,并按規定和程序完成訴訟費的緩減免審批手續后即時立案,從而保障了經濟困難群體訴訟權利的充分實現。
  為讓百姓感受黨和政府的關心,全省法院在今年元旦、春節“兩節”期間,突出重點開展司法救助工作,對危困、破產、民營企業緩減免訴訟費,保證企業發展和破產企業職工安置。根據各地有很多老工業基地及部分民營企業出現許多經濟糾紛,時常出現有理打官司,無錢支付訴訟費的這一局面,全省各級法院及時采取緩交訴訟費或先執行后收費的方式,幫助特困企業和民營企業度過難關。針對由于年齡、文化程度、技能原因在就業市場上處于劣勢的大量下崗及失業人員,以及殘疾人、未成年人和孤寡老人等弱勢群體,各級法院今年以來堅持“優先、優質、優惠”的原則,優先立案,優先排期開庭審理,符合條件的及時給予訴訟費的緩減免,不讓一個經濟確有困難的當事人因沒錢交訴訟費而打不起官司。

 

      

 
文章出處:轉載自江蘇法制報
文章作者:婁銀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