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揚州維揚法院成功審結轄區內首例利用賭博機開設賭場案,被告人葉冰康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緩刑三年。

 

20065月至20101月期間,被告人葉冰康在其經營的閩康游戲室、宏泰游戲室內,先后將“極速沖紅燈賭博機”等具有賭博功能的游戲機提供給他人賭博,并安排葉冰、孫崇飛在賭場內收錢、上分。2010125,揚州市公安局維揚分局偵查人員在閩康游戲室內查獲高濤等6名涉賭人員以及“極速沖紅燈賭博機”等26臺游戲機。同年129日,又在宏泰游戲室內查獲“東方明珠賭博機”等10臺游戲機。經揚州市公安局治安警察支隊鑒定,上述36臺游戲機均具有賭博功能。被告人葉冰康非法所得人民幣31萬元被公安機關沒收后,經移送起訴,維揚區檢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訴。

 

2010128,維揚法院進行了公開審理;根椐今年揚州市公檢法三部門聯合制訂的“對具備賭博功能的電子游戲設備,可以認定為賭博機,且只要達到一定數量或擺放一定的時間,對其經營者應當以開設賭場罪定罪量刑”文件精神,以被告人葉冰康犯開設賭場罪作出上述判決。

 

判決宣告后,被告人葉冰康認罪服判,未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