掙了錢輸了婚姻 悔不該拿婚姻作注
作者:蘇海 發布時間:2010-12-21 瀏覽次數:602
千方百計掙錢還債,乃人之常情,可拿婚姻作賭注,最后落得夫離子散,真是悔不當初。近日,如東法院成功調解一起假離婚引發的子女撫養權糾紛。
張某(女)與王某本是恩愛夫妻,因家庭做生意虧本,2006年初,為赴臺務工,掙錢還債,夫妻決定雙方辦理“假”離婚,由張某與臺灣人辦理“假”結婚,約定張某回大陸后雙方進行復婚,并約定子女都由張某撫養。2010年初,張某將所掙得血汗錢將所欠的原債務全部還清后,興致勃勃從臺返家,未曾想到,心愛的丈夫已經同他人結婚,自己心力交瘁,沒有積蓄,更無力撫養子女,失望之至,遂訴至法院,要求將婚生子變更由被告撫養,撫養費由被告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