搶劫潛逃十四載 難逃法網被判刑
作者:吳丹 朱海艷 發布時間:2010-12-16 瀏覽次數:545
近日,大豐法院審結一起搶劫暨盜竊案件,被告人劉某在潛逃十四年后,終于受到了法律的嚴懲。1996年,被告人劉某攜帶尖刀、斧頭和自制手槍伙同殷某在大豐市王港鎮黃某家實施搶劫,將被害人一家三口捆綁在床上,劫得摩托車1輛及現金、衣物等財物后逃竄。殷某當年即以搶劫罪被槍決,劉某則隱姓埋名潛逃在外,并成家生子。2009年,劉某因伙同8名同案犯在安徽省太湖縣盜竊銅板一案被抓獲,交代了十四年前的搶劫罪行。
天網恢恢、疏而不漏。庭前,被告人的父母見到了十余年不知生死的兒子,一家人痛哭流涕。庭審中,被告人劉某承認了全部的犯罪事實,表示自己十余年的生活如驚弓之鳥,這次判決也終于給了自己一次贖罪的機會,一定好好改造,出獄后定將孝敬父母、回報社會。最終,大豐法院以搶劫罪判處劉某有期徒刑十二年,以盜竊罪判處有期徒刑七年,剝奪政治權利一年,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七年,剝奪政治權利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