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童小新拿著交換來的玩具劍把玩,甩動時竟刺中了同伴小雨的眼睛,并造成其視網膜脫落。小雨告上法庭,要求小新的監護人賠償其各項經濟損失近10萬元。近日,東臺法院調結該案,小新的父母一次性賠償5萬元。

 

9歲的小新和7歲的小雨是經常在一起的玩伴。2009415中午,小新、小雨和小新的同學小仁在一起玩耍。小仁的玩具劍可以伸縮,小新便拿自己的玩具與他換著玩。小新拿起玩具劍便甩,一不小心,劍尖甩到了正站在對面的小雨的左眼上。

 

受傷的小雨被緊急送往附近的醫院治療,后因視力急劇下降,被送至首都醫科大學附屬同仁醫院治療,診斷為“左眼視網膜脫落”。經兩次住院手術治療,現仍需定期更換眼鏡,并在成年后安裝人工晶體。經南京東南司法鑒定中心鑒定,小雨的左眼為十級傷殘。身心遭受巨大傷害的小雨將玩伴小新告上了法庭,要求賠償損失。

 

小新的代理人認為,小新當時的確刺到了小雨的左眼,但小雨沒有證據證明其視網膜脫落與小新刺中左眼的行為之間存在因果關系,原告小雨的監護人未履行監護職責,原告方應自行承擔部分責任。

 

經過承辦法官的不懈努力,雙方最終達成前述調解協議。(當事人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