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之間相處要保持一顆平常心,不要總拿自己的短處和別人的長處去比,也不要眼里見不得別人好。否則,不僅身邊的朋友會逐漸離你而去,自己也會因為扭曲的心態,而做出終生后悔的事情。

 

王玲玲和張翠翠是在外打工認識的,因為是老鄉,所以二人的關系格外親近,整天吃飯、工作都黏在一起,好得像是一個人。后來,王玲玲在老家又找到了一份工作,而張翠翠也找到了生命的另一半,于是二人就同時辭掉了工作。回到了家鄉的兩個人,雖然因為工作的原因不常在一起,但還是三天兩頭的聚在一起吃吃飯飯、聊聊天。后來,張翠翠因為丈夫掙錢比較多,就索性再次辭掉工作,在家里專心操持家務,日子過得清閑而又富足。看到張翠翠過得比自己好,王玲玲心中慢慢不平衡起來,她埋怨命運的不公,沒有讓自己釣到一個金龜婿;同時,她更嫉妒日子紅火的張翠翠。只不過表面上還和以前一樣,和張翠翠保持閨蜜的關系。

 

今年11月的一天,王玲玲到張翠翠家去玩,因為玩的晚了,就在張翠翠家住下了。第二天早上醒來,王玲玲發現屋子里一個人都沒有了,就柔柔惺忪的眼睛起床,準備洗漱。無意間,她隨手拉開了一個抽屜,看見里面放著金項鏈、金手鏈、金吊墜等飾品,頓時心底一顫,再聯想到張翠翠的幸福生活,王玲玲心中不禁妒火中燒。她快速的穿好衣服,將抽屜里的金飾全都裝進了包里,然后揚長而去。等到買完早點的張翠翠回到家,發現王玲玲不見了,放著金首飾抽屜也打開著,里面的東西都不翼而飛了,以為家里招了賊,趕忙報警。哪知道,等到她見到被抓獲歸案的,竟然是自己的好朋友王玲玲!

 

豐縣法院審理后認為,被告人王玲玲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盜竊他人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盜竊罪,應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鑒于被告人王玲玲認罪態度較好,且贓物已被追回并發還被害人,酌情對其從輕處罰。最終,王玲玲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并處罰金人民幣四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