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子不滿意父親晚年娶妻 父親將兒子告上法庭要回房子
作者:李濤 發布時間:2010-12-15 瀏覽次數:650
因父親晚年喪偶后又娶了一個老伴,兩個兒子不滿意,就霸占了父親的房屋拒不搬出,無奈之下父親將兒子訴至法院。
原告王老于
豐縣法院經審理后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十七條規定,不動產權屬證書是權利人享有該不動產物權的證明,涉案房屋的登記所有人是原告王老,被告王大理應搬出房屋。綜上,法院遂判決王大于判決生效后十日內搬出房屋。
因父親晚年喪偶后又娶了一個老伴,兩個兒子不滿意,就霸占了父親的房屋拒不搬出,無奈之下父親將兒子訴至法院。
原告王老于
豐縣法院經審理后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十七條規定,不動產權屬證書是權利人享有該不動產物權的證明,涉案房屋的登記所有人是原告王老,被告王大理應搬出房屋。綜上,法院遂判決王大于判決生效后十日內搬出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