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承了遺產 也要償還債務
作者:劉鋒 發布時間:2010-12-14 瀏覽次數:594
近日,大豐法院西團法庭依法判決被告劉扣芳向原告吳仕芹償還借款5000元。丈夫生前欠下別人借款未償還,后因交通事故不幸亡故,妻子繼承丈夫所有財產后,債權人以被繼承人債務清償為由訴至法院要求其償還該債權。
法院審理后認為:公民的合法財產受法律保護。被告劉扣芳與顏習海系合法夫妻關系,顏習海因交通事故死亡后,被告劉扣芳已實際繼承了顏習海生前財產,該財產價值明顯超過被告劉扣芳所承擔債務的金額,故對夫妻共同生活期間所欠債務也理應由被告劉扣芳清償。判決被告劉扣芳于判決生效后20日內償還原告吳仕芹欠款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