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吵架老頭離家出走數月不歸,老太認為老頭對家庭不負責任,請求法院讓老頭支付撫養費。近日,崇安法院審理了這起特殊的撫養費糾紛案件。

 

毛老太和張老頭是一對再婚夫妻。當時因雙方子女都已成家,沒什么負擔了,兩人老來也想找個伴,于是就走到了一起,婚后沒再生育。張老頭一個月領兩千多的退休工資,這讓老兩口的生活無憂無慮。

 

結婚十幾年,毛老太和張老頭十分恩愛,很少吵架,本來和睦的生活卻在最近被攪亂了。事情從一次毛老太發現老頭賬上少了一筆錢開始。張老頭是位退休工人,手頭有點積蓄。張老頭的兒子想買車,但手頭有點緊,問張老頭能否拿點錢出來?張老頭爽快答應了。回到家后,張老頭在沒和老伴商量的情況下便拿了錢給了兒子。毛老太發現此事后,張老頭卻說這錢是自己的,本來就該用在自家子女身上。毛老太聽后氣不打一處來,認為張老頭不尊重自己,不把自己當家人。就這樣,固執的兩人誰也不讓誰,張老頭干脆離家出走。

 

毛老太在張老頭離家后數月將其告上了法庭,毛老太訴稱,自己沒有工資收入,平時都是靠老頭的工資來維持家用,老頭走后的這段時間里沒有給家里一分錢。夫妻之間有撫養義務,在自己沒有收入的情況下,張老頭應該支付一定的撫養費來照顧自己。

 

對于毛老太提出的支付撫養費的要求,張老頭提出了自己的觀點。張老頭辯稱,撫養有很多種方式,自己可以回家住,只要兩人生活在一起,由自己照顧老太的生活,這也是一種撫養,不一定要支付撫養費才行。張老頭還表示如果老伴堅決要撫養費,自己則選擇離婚。

 

經法院審理后,承辦法官認為,毛老太與張老頭雖系再婚,但雙方共同生活、相互照顧多年,夫妻感情基礎較好,有和好的可能。承辦法官告訴兩人,夫妻之間遇到問題應當平等協商,坦誠相待,特別是在重大經濟問題上,雙方尤其應當協商處理,不能單獨處置,這也是法律的要求。最后,在法官的勸說下,張老頭表示自己處事太過草率,以后要和老太多溝通。毛老太也接受了張老頭的道歉,兩人握手言和。

 

法官說法:夫妻之間有互相撫養的義務,一方不履行扶養義務時,需要扶養的一方,有要求對方付給扶養費的權利。夫妻間的扶養權利義務以經濟上相互供養、生活上相互扶助為內容,是婚姻內在屬性和法律效力對主體的必然要求。當夫妻一方沒有固定收入和缺乏生活來源,或者無獨立生活能力或生活困難,或因患病、年老等原因需要扶養,另一方不履行扶養義務時,需要扶養的一方有權要求對方承擔扶養責任。夫妻之間,情重于泰山,利輕于鴻毛。生活中多點包容,互敬互愛才能和諧共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