逛商場對于一般來說是一件快樂的事情,而對于小祥卻使之終身難亡。近日,射陽法院調解一起人身損害賠償糾紛案。

 

20091025,現年12歲的小祥在某商場三樓看書,后到廁所方便,又至四樓,在四樓推右側一房的小門入內,意外發生,他一腳踏空,掉至一樓的墻壁和貨架夾層里,此時卻沒有人在意,直至20091027下午被發現并救出。小祥隨經住院治療,為了治療也休學一年。后小祥訴至法院,要求商場以及房主賠償。

 

承辦法官接手案件后,便認真細致的審閱了卷宗材料,并到實地察看,并與商場領導人以及房主溝通,交換意見,同時表示對小祥父母安慰,表示會認真盡快辦理此案。經過多方協調,最終雙方達成一致的調解協議,商場與房主共同賠償小祥醫療費、護理費、營養費、精神損害撫慰金等各項損失10000元的調解方案。此時小祥也臉上也露出一絲笑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