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蘇省啟東法院一審判決被告人武雪梅犯盜竊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一千元。

 

安徽籍女子武某系孕婦,2010622,武女伙同他人經事先商議和分工,開車至金晶童裝海門店,竊得規格為1.5×48袋的合生元益生菌5盒。經價格鑒定,上述物品價值1215元。隨后至金晶育嬰會所海門、啟東連鎖店等地實施盜竊。由他人開汽車在店門口接應,由武女和店內營業員講話吸引對方注意力,其余人實施盜竊的方式,共作案8起,竊得合生元益生菌16盒和多美滋奶粉2桶。經鑒定,上述物品合計4296元。

 

法院認為,被告人武雪梅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秘密竊取他人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已觸犯刑律,構成盜竊罪,依法應當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