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外打工不思如何掙錢養活家中妻兒,反而與他人再次結婚育有一子,最終被拆穿落得身敗名裂。122,豐縣法院就審理了這樣一起案件,被告人秦某因犯重婚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而值得玩味的是,秦使用的兩個戶口,都是真的。

 

2004年初,在外打工的秦某結識了未婚女李某。一來二去,兩人就成了男女朋友,并一直保持親密關系。到了2008年,李某為秦某誕下一子,三人就在秦某打工的地方租了間房子開始了類似于正常人家的生活。直到這時,秦某與陳某也尚未登記結婚。轉眼到了2010年春節,陳某打算帶著秦某回家過年,而秦某卻支支吾吾不愿去,并且獨自回家過年。于是,正月的一天,越想越氣的陳某帶著兒子來到了秦某家中大鬧了一番。這一鬧不要緊,陳某驚奇的發現,與自己朝夕相處兩年多的男人,居然已經有了一個妻子,而且更已經是一雙15歲兒女的親爹了!

 

 

吵鬧過后,陳某依然對秦某抱有幻想,希望他們能和原來的妻子離婚,繼而和她結婚。沒想到的是,秦某一口拒絕了她,并揚言一開始就只是想和陳某玩玩,而且從那以后,秦某就開始躲著陳某,秦某的父母也勸陳某就這樣跟著過吧。無奈之下,陳某以重婚罪將秦某告上了法庭。

 

另查明,陳某的兩個戶口中,一個是原始戶口,另一個是因為其父親的工作原因辦的。而在當時,因為沒有計算機技術,故而,秦某的原始戶口并未注銷。

 

法院審理后認為,被告人秦某在有配偶、子女的情況下仍與他人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并生育孩子,其行為已構成重婚罪,應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鑒于被告人秦某認罪態度較好,且已取得陳某的諒解,酌情予以從輕處罰。根據被告人秦某的犯罪情節和悔罪表現,對其適用緩刑確實不致再危害社會,可以宣告緩刑。遂作出如上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