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南法院啟動訴前調解成功化解涉20名民工勞資糾紛
作者:柴敏娟 江瑞晉 發布時間:2010-12-08 瀏覽次數:694
日前,灌南法院啟動訴前調解機制,成功調處一起涉20名民工勞資糾紛,20名涉案民工當場拿到拖欠已久的工資,長達1年的勞務糾紛終得圓滿解決,消除了潛在的群訪隱患。
2009年6月,秦某等20名民工受聘于湯某為灌南縣湯溝農電站基礎設施維修工程施工,竣工后,秦某等20名民工與湯某等就工資數額發生分歧,秦某根據自己幾張20名工人工資計7萬多元,湯某總計8千多元,相差近10倍,因既無協議又無憑證,雙方協商一年仍無法達成一致意見。無奈之下,秦某等20名民工向灌南法院提起訴訟。鑒于原告為弱勢群體且屬群體糾紛,如處理不當則會引發群訪事件,立案庭立即上報分管領導,院領導十分重視,專門研究,決定啟動訴前調節機制,交付訴訟服務中心調解工作室進行訴前化解,將矛盾化解在訴前。調解工作室結案后,選派兩位調解經驗、社會經驗豐富的專職調解員進行訴前調解。兩位調解員在認真分析案情基礎上,經過雙方同意,邀請灌南建筑公司項目經理、核算員等專業人士一起到施工現場,測定工程量,,逐項評估,最后得出一個較為合理的工時費,并當著雙方當事人逐項核實20位民工工資,得到雙方的認可,最終以1.8萬元達成調解協議,并當場兌現工資款項。這起極易轉化為社會群體性糾紛的農民工討薪案件被成功化解。
灌南法院自訴訟服務中心調解工作室成立以來,充分發揮其職能作用,加強調解工作室建設,遴選四名人民陪審員專司訴前調解,對訴前調解達成協議的案件,及時制作調解書確認協議效力。截止目前,收案196件,調解達成協議187件,調解成功率達95.4%,真正踐行了“將矛盾化解在訴前、化解在初始階段、解決在基層,實現案結事了和涉訴信訪源頭治理”的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