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州虎丘法院巧妙把握送達時機成功化解一起群體性物業糾紛
作者:龔春華 程英衛 發布時間:2010-12-08 瀏覽次數:609
蘇州虎丘法院把握物業糾紛特點,選擇晚上由法官親自送達的方式加強與當事人的溝通,促使一組涉及四十四家業主的群體性物業糾紛得到基本解決,受到業主和物業公司的一致好評。
日前,高新區某物業公司因向業主收繳物業費遭拒而將四十四名業主告上法庭。經調查得知:涉案小區系高新區首批高檔小區之一,業主經濟狀況普遍較好。業主拒繳物業費的主要原因在于小區內偷盜事件頻發,業主認為物業公司并未盡到相應的管理義務就不應當收取物業費。由于雙方各不相讓,矛盾有進一步激化之勢。
承辦法官們仔細分析后認為,雙方對立情緒嚴重,如采取一般送達方式,業主會因成為被告而進一步加劇對立情緒增加后續調解難度。針對該糾紛特點,法官們決定利用晚間下班時間,親自把法律文書送到四十四名被告手中。采取該種方式原因有三:一是能最大限度地確保法律文書交與當事人手中,保障案件處理順利進行;二是創造了一個與業主在相對輕松的氛圍下溝通的機會,為后續調解打下基礎;三是能拉近法官與群眾的距離,使調解方案更易得到當事人的信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