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粗心”電瓶車撞上違章停放貨車 “鬧心”奶奶攜孫女告車主獲賠償
作者:梅小薪 周大韋 發布時間:2010-12-06 瀏覽次數:687
當時已是晚上8點多。孫女吳某站在葉某電動自行車的前踏板上,和葉某講述當天幼兒園里有趣的事。突然,葉某看見前面出現了一個“大鐵盒”,她本能地將剎車死“按”到底,只可惜一切為時已晚,“咣”的一聲,電瓶車朝著一輛停放在路邊的大貨車的尾部撞了上去。此時葉某覺得天旋地轉、眼冒金星,孫女則一個勁地哭喊:“奶奶,我疼。”
事后交警部門認定,葉某駕駛非機動車上路,對路面情況觀察不夠,遇有情況未能采取有效措施確保行車安全,是導致此事故發生的主要原因,應負事故的主要責任;貨車駕駛員孟某在道路上禁止停車地點臨時停車,是導致事故發生的次要原因,應負事故的次要責任。
傷勢漸漸好轉,可面對兩人三萬多的醫藥費,葉某犯愁了,家里本來就不富裕,經歷了這樣的一場事故,以后下地干農活已不可能了,自己已然成為家里的“累贅”了。小孫女的面部額骨骨折,臉上的傷疤恐怕要伴隨她一輩子了,而且小孩傷好后見到電瓶車就害怕,不愿意坐。每每想到這些,葉某都不自禁的流下悔恨的淚水。
一次偶然的機會,她聽到別人說,交通事故中主要責任的一方受損失的,照樣可以向對方主張賠償。經過了解,她還得知車主孟某駕駛的貨車已經在上海某保險公司投保交強險,保險公司可以賠償她和小孫女的損失。再三思量之下,葉某終于拿定主意將駕駛員孟某、車主及貨車投保的保險公司一起告上了法院。
審理中,駕駛員孟某、肇事貨車投保的上海某保險公司均未出庭應訴、答辯,東臺法院依法對此案缺席審理,判決被告肇事貨車投保的上海某保險公司賠償葉某醫藥費等各項損失23670元,賠償孫女吳某醫藥費等費用3270元,對超過交強險醫療費由車主承擔40%的損失即3000元。
在此,承辦法官再次提醒各位家長,“車禍猛于虎,駕車需謹慎”。電動自行車搭載學齡前兒童,應當使用安全坐椅。駕駛時應注意觀察路面情況,謹慎駕駛,切忌違規載人。機動車也應時刻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規,杜絕“違章亂停”現象,還路人一個安全可靠的交通環境。(當事人均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