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0下午,一位七旬老漢騎著三輪車來到寶應法院范水法庭,激動的對法官說:“我老伴終于有救了,兩個兒子已經支付了我老伴的生活費和醫療費,感謝法院為我們雪中送炭。”

 

原來,騎三輪車的老漢王某今年已經70多歲,雖然有兩個兒子,但大兒子王大早已舉家搬到外地,小兒子王二的經濟情況也不是很好,每個月給付的生活費也不多,王老漢和老伴的生活過得很拮據,再加上王老漢的老伴腹部患有腫瘤,一直沒有錢治療,病情日益加重。王老漢無奈之下只好將王大和王二告上了法庭,要求他們履行贍養義務。考慮到王老漢夫婦年事已高,且家住農村,每次到法庭都要騎兩個小時的三輪車,承辦法官便主動上門調解。經過多次的調解,王二終于表示只要王大肯支付一部分醫療費用,他也一定會為老人治病。于是承辦法官們又及時聯系在外地的王大,但王大抵觸情緒很大,調解工作一度陷入了僵局。承辦法官沒有放棄,而是多番通過電話與其溝通,在講法析理的同時引導王大換位思考,設身處地為老人著想。最終王大表示愿意與王二共同承擔父母的生活費及醫療費,并在第二天就趕回家,及時將老人送進了醫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