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夜里回家途中,與他人發生事故,致其受傷,后經搶救無效死亡,經交警部門多方調查,肇事無任何線索,故賠償事宜也沒有結果,因周某投保人身保險意外傷害險,遂訴訟要求保險公司支付保險金。近日,射陽法院興橋法庭成功調解一起人身保險合同糾紛案。

 

20102月晚,回家途中的中年婦女周某與他人發生交通,致其受傷,后經搶救無效死亡,而肇事者經交警部門多方調查查詢,均沒有線索,故周某因交通造成的損失得不到賠償。周某的親屬因周某的意外死亡和損失無法獲得賠償傷心無奈。因周某投保意外傷害保險,遂訴訟來院,要求保險公司支付全員保險金。

 

承辦法官了解到案情時,對周某的親屬表示安慰,并遂即通知保險公司開庭,并在多次電話與保險公司溝通,做起調解工作,通過法官多次協調,雙方最終達成一致的調解協議,最終周某的親屬獲得保險金43600元。周某親屬對法院的工作的積極性和熱情態度深深的打動,并含著淚對承辦法官表示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