擺上位置 常抓不懈 南通法院陪審員工作良性循環
發布時間:2005-01-10 瀏覽次數:1569
新年剛過的一個曖陽冬日,記者走進江蘇南通海安法院曲塘法庭,一起由人民陪審員組成合議庭的人身損害賠償案件正在庭審之中。 人民陪審員參加法院審判活動作為一項法律制度,一直受到南通兩級法院黨組的重視并被擺上議事日程。早在本屆人大換屆選舉之初,南通法院就把人民陪審員的選舉工作列入議題,主動與轄區人大取得聯系,作為換屆內容之一。全市八個基層法院均按轄區人口比例,經人大程序共產生人民陪審員367名。為確保人民陪審員的文化業務素質能適應審判工作要求,中院要求各基層法院在確定人選之初,一是從學歷上把好關,盡量選擇具有大學文化程度的人員參加;二是從專業上選好人,對具有社會或自然學科專長的人士優先列入。崇川區法院33名陪審員中,具有碩士研究生學歷的就有5人。本科學歷的達60%以上。各法院對到任的陪審員分別不同形式均組織了崗前和任職培訓,讓他們掌握辦案流程、熟悉法律規定,盡快進入角色。有的法院還專門邀請大學院校的法律教授為人民陪審員授課。各法院充分發揮人民陪審員作用,特別是對發生在本地區的一些社會影響較大的案件,盡量安排人民陪審員參加。港閘法院的人民陪審員已普遍到位參加陪審,最少的在本屆任期以來也參加過兩個案件的審判活動。崇川法院人民陪審員宋超任教于南通大學,是一名法學碩士研究生。結合教學,他熱心陪審工作,多次主動與法院聯系參加案件審判,陪審工作已成為他豐富教學經驗的一塊實驗基地。各法院在邀請陪審員參加審判活動時,都事先做好計劃安排,確保讓陪審員自始至終參加審判工作的全過程,充分遵重陪審員履行職務的權利,力戒“陪而不審”或“審而不言”,防止人民陪審形式化、走過場,使人民陪審員工作得以健康發展。南通法院陪審員工作的良性循環,一定程度上不僅緩解了法院人少案多的矛盾,更重要的是通過來自社會各個層面的人民陪審員的參加,使法院的審判工作進一步得到社會的關心、理解和支持。 |
文章出處: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
文章作者:張寬明、王 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