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駕車不知錯,竟為了躲避交警檢查而徑直撞向交警,結果不僅獲了刑還要賠償。

 

41221時許,安徽省天長市人何某酒后駕駛尾部未懸掛號牌的別克轎車,由東向西行駛至高郵市天高省際治安卡口,恰逢高郵市公安局某派出所民警王某、輔警張某在天高省際治安卡口對過往車輛進行治安檢查,當王某示意另一轎車停車檢查時,何某為逃避檢查,駕駛轎車超越該車,在王某要求何某停車時,何某駕車強行闖卡,將站在第一道攔道器后的王某撞傷后,又撞開攔在路上的第二道攔道器,沖過卡口,逃離現場,后被追捕抓獲。1020,高郵法院判決何某構成交通肇事罪。現王某又將何某訴至高郵法院,索賠人身損害賠償金八萬多元。

 

法院審理后認為,何某以駕車闖卡的暴力方法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公務,對王某實施了人身傷害的行為,因其違法犯罪的行為給王某造成的經濟損失依法應予賠償,據此法院判決何某賠償王某人身損害賠償金84 199.9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