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6,海門法院大法庭內(nèi)座無虛席,由該院院長邱建國擔任審判長,該市檢察院檢察長嚴尚軍擔任公訴人的一起90后女大學生運輸毒品案在那里開庭。法庭經(jīng)審理后,當庭宣判,判處被告人孫某有期徒刑69個月,并處沒收財產(chǎn)一萬元。

 

被告人孫某,女,1991年出生,江蘇省昆山市人,系江蘇南通某大學的大一學生。去年暑假,孫某想打工賺錢,在學校里,孫某因和男朋友吸毒,認識了毒品販賣人員猴子。正好猴子QQ上聯(lián)系她,允諾給她100元一天,讓她當毒品販賣人員的助理。孫某想有吃有住,還有100元一天,就不假思索的同意了。猴子遂把孫某介紹給販毒人員盛某,盛某帶孫某去成都,在兩人從成都返回南通的途中被警方抓獲,查獲孫某隨身攜帶170.1冰毒。

 

庭審中,孫某痛哭流涕,當庭認罪,說她父親是一個出租車司機,母親是一個普通工人,他們努力工作,賺錢培養(yǎng)她上大學。她想利用假期打工賺錢,減輕父母的經(jīng)濟負擔,希望法庭給她改過自新的機會,從輕判處。孫某還對著旁聽席上的爸爸媽媽喊:“爸爸媽媽,我對不起你們,我好想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