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離婚爭奪共同財產 法院調解歸其女兒所有
作者:夏倩 周溧 發布時間:2010-11-29 瀏覽次數:652
近日,無錫崇安法院審理一起離婚糾紛案件。結婚二十載的夫妻要鬧離婚,妻子許琴(化名)態度堅決,丈夫何平(化名)心灰意冷。就在雙方同意離婚后,兩人又再次為房子爭吵起來,許琴主張要回屬于自己應得的財產,而何平是一殘疾人,無收入,如果沒有了房子,今后將何去何從?
婚后兩年出現感情危機
許琴是來錫打工的外來妹,經人介紹認識了何平。當時許琴在無錫無依無靠,很想安定下來。在與何平的交談中許琴發現何平雖是一殘疾人但心地善良人很老實,這讓許琴決定和何平交往下去。何平覺得許琴是個有愛心的女子,沒過多久,何平就帶許琴回家見了父母。何平的父母對許琴也很是滿意,便提出要讓兩人盡快完婚,婚房由老倆口置辦,一切都不用何平與許琴操心。
婚后,何平時常閑在家,不愿出去工作,都是由許琴在養家糊口。許琴幾次提出希望何平找份工作,而何平總是以各種借口推托,這讓許琴感到很無奈。兩年后,許琴懷孕生下了女兒何蕓(化名)。為了照顧女兒許琴失去了工作,而何平又不賺錢,生活沒有了經濟來源讓夫妻倆陷入了無休止的爭吵中,感情出現了危機。最后,在何平姐姐的勸說下,許琴同意只要何平出去找工作,自己就原諒他。何平終于做出了讓步。
懷疑妻子出軌,實施家庭暴力
婚姻一年年過去,但許琴看到的是絕望。何平始終不肯承擔家庭責任和義務,還懷疑自己出軌,并經常動手打人,這讓許琴不敢回家,經常在外過夜,但這非但沒能緩解兩人緊張的氣氛,反而愈演愈烈,許琴無法忍受,遂向法院提出離婚。許琴向法官訴稱,現在女兒已長大找工作了,自己想要結束這段婚姻。但家里的房子是夫妻共同財產,如果何平再婚,自己的利益將得不到保證。在無錫這么多年也沒有多少收入,為了以后生活有保障理應分得一半,如果何平拿錢出來也可以。
何平得知許琴向法院起訴離婚后,情緒非常激動,不同意離婚,何平辨稱:“我待許琴不薄,女兒也沒讓許琴操過心,都是我姐姐帶大的。許琴卻并不知足,還經常夜不歸宿,為這事我們時常爭吵。但我可以原諒她,只要她回到我身邊。”
法院調解,房屋歸女兒所有
在法院調解過程中,何平情緒波動很大,在開庭前,法官決定給案件當事人提供心理援助。之后,何平提出同意離婚,但自己沒有收入,又是一殘疾人,房子是不可能給許琴的,至于錢自己更是沒有能力提供。
這讓法官感到非常為難。兩人感情已完全破裂,沒有挽回的余地。最后,法官提出將房屋歸女兒何蕓所有,這樣既能讓許琴放心何平不會將房屋據為己有,更能讓何平有住的地方。雙方對法官提出的建議表示同意。何蕓亦表示接受父母的房屋贈與。經本院主持調解,雙方當事人自愿達成如下協議:許琴與何平離婚。房屋贈與女兒何蕓所有,許琴搬離,何平享有永久居住權。(文中均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