漣水法院執行局近日在執行吳某等申請執行漣水縣一招商引資企業——某化纖公司勞動爭議案件時,經調查得知,被執行人某化纖公司因經營不善,即將解散,現正在處理資產,準備退出漣水,還查明漣水縣政府對化纖公司發放了一筆可觀的土地補償金,且已經給付了一大半,剩下的也即將結清。案件承辦人分析,該化纖公司的狀況,產生的糾紛應該不止轉執行的兩起,于是到院審管辦進行了查詢。

 

不出所料,涉及該化纖公司的勞動爭議案件還有近30件,總標的額為25萬余元。這些案件有的正在審理中,有的雖審理完畢,但還沒有申請執行。承辦人意識到,如果不立即采取措施,以后這些案件將很難執行,又會成為積案,還可能引起較大的社會矛盾。執行局立即將該情況向院領導進行了匯報,并將涉及該案的調查材料整理成詳細的報告。院領導對此相當重視,指令一名專委與縣政府相關部門進行溝通和協調。政府部門在知悉情況后十分支持法院的工作,專門召開會議。鑒于參加會議的化纖公司領導態度不積極,政府部門最后研究決定,責令該化纖公司全力處理糾紛,在問題沒有解決之前,暫緩支付土地補償款。

 

化纖公司迫于壓力,不得已派人與勞動爭議案件當事人代表協商解決。至此,連同轉執行的2件,共計30件、25萬余元的勞動爭議案件得以圓滿解決,有效預防了社會矛盾的發展,防止了積案的產生,也得到了幾十位當事人的一致好評,實現了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統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