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城女子來啟販毒 以販養吸獲刑十年
作者:陳凱 發布時間:2010-11-26 瀏覽次數:610
日前,江蘇省啟東法院一審判決被告人楊穎、黃偉芳犯販賣、運輸毒品罪,分別判處楊穎有期徒刑十年,并處罰金二萬元;判處黃偉芳有期徒刑八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二萬元。
上海籍女子楊某、黃某自數年前起吸食冰毒,并于2010年3月至
法院認為,被告人楊穎、黃偉芳違反毒品管理法規,明知是毒品而予以販賣、運輸,其行為已觸犯刑律,構成販賣、運輸毒品罪,應當追究刑事責任。被告人楊某、黃某在共同犯罪中均起主要作用,均為主犯,應當按照其所參與的全部犯罪處罰。被告人黃某在共同犯罪中作用相對較小,且能自愿認罪,可酌情從輕處罰。故作出如上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