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后母親人間蒸發 法院判決承擔撫養責任
作者:王中秋 劉大維 發布時間:2010-11-26 瀏覽次數:639
子女本是上天賜予每一對父母的禮物,然而本文中初為人母的夏某卻丟下幼子一去不復返。近日,建湖法院判處一起80后同居關系撫育權糾紛。
本案當事人徐某、夏某本是高中同學,高中時便相互愛慕,畢業后更是一起外出打拼,感情日益升溫,終于談及婚嫁。由于夏某未達法定婚齡,2005年5月兩個年輕人未經登記便同居生活,同年
建湖法院經缺席審理認為,原告徐某與被告夏某隨雖符合結婚的實質要件,但未經民政部門登記系同居關系。非婚生子女與婚生子女享有同等待遇,被告夏某應盡撫養責任。據此法院依法判令被告夏某給付幼子小豪生活費每月250元,醫療費、教育費等由原被告各半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