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陰法院知識產權審判庭加大調解力度,注重維護外地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僅用5天的時間,通過電話、郵寄方式調解,成功調結了一起涉外商標權與企業名稱權沖突案件。

 

原告江西開心人大藥房連鎖有限公司是20027月依法成立的全國知名藥房連鎖品牌企業,注冊資金2000萬元,連續3年入選中國連鎖藥店前十強企業,2004年注冊了開心人大藥房商標。被告劉某系個體工商戶,在未得到江西開心人大藥房連鎖公司的同意下,在江陰開辦了開心人大藥房,為此,原告起訴要求被告停止侵權行為和不正當競爭行為,并賠償損失10萬元。

 

承辦法官在向劉某送達傳票的過程中發現,劉某在江陰經營藥房已有10余年,向工商部門注冊了江陰市開心人大藥房字號,且江西和江陰相隔甚至遠,其傍名牌搭便車的主觀故意并不明顯。針對被告法律知識欠缺的實際情況,承辦法官耐心細致地向其講解法律規定,剖析雙方的優劣勢以及訴訟帶來的后果。通過說法釋理工作,被告對自己的侵權行為有所認識,同意不再使用字號,但對賠償額存在異議。見有調解的可能,考慮到原告飛機往來調查取證維權成本很高,合議庭多次通過電話與原告溝通,最終雙方達成了調解協議,劉某停止使用開心人字號,并賠償原告15000元。考慮至原告遠在江西,合議庭采用郵寄方式送達了調解協議和調解書給原告,并將賠償款匯給原告,為該案的妥善處理畫上了完美的句號。

 

江陰法院知產庭不斷加強調解力度,努力創新調解模式,不僅有效地降低了當事人維權成本和減輕了當事人的訴累,又有效地節約了司法資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