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時停車并打開轎車門,一起事故頓時發生。轎車車主張某庭審中一個勁地告誡自己,以后開車門一定要看看車后有沒有車。

 

828940分,張某駕駛轎車行駛至高郵市經濟開發區揚橋村三組九里路口處時,因看到熟人便臨時停車準備與對方談話,于是也沒顧著看車后而打開了轎車門,結果于某駕駛二輪摩托車途經此處未來得及避讓,直接撞上張某的轎車門,隨之摔倒而受傷。經醫療機構搶救治療,被診斷為右眼球破裂傷,醫院為其為其施行了右眼球摘除+羥基磷灰石義眼臺植入,用去醫療費近四萬元,并構成五級傷殘。于某將張某及其轎車投保的保險公司訴至高郵法院,索賠52萬多元。

 

法院審理后認為:交警部門雖然認定張某應負事故的全部責任,于某無責任,但認定事實有遺漏、責任劃分不當,張某駕駛機動車在道路上臨時停車開門時,妨礙其他車輛通行,是造成本案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應承擔70%的責任;于某在駕駛證已被注銷的情況下駕駛摩托車,且未戴安全頭盔,在本案交通事故中具有次要過錯,應自負30%的責任,故交警部門的事故責任認定不當。法院據此判決保險公司和張某分別賠償于某121130元和341796.12元。